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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加强学生选课、修读及考试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11:44: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现对学生在校期间选课、修读及考试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选课种类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每学期除了修读已下达的指定必修课程外,还需根据自身学习进度选修一些其他课程,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含网络慕课)、专业选修课及重修课(含实践环节)。

二、选课原则

1、通识教育选修课

根据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从2015级本科生开始,学生要求修满6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方可毕业。理、工类专业的学生要求在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艺术体育三类选修课至少选修3学分;文、法、经济、管理、艺术、教育类专业的学生要求在自然科学类选修课至少选修3学分。

2、专业选修课

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结合自身学习情况,在专业系()指导下选修专业课程。

3、重修课

对于补考未通过的必修课(包括实践环节),在校期间可以申请一次重修及考核。

三、选课及修读

1、学生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通过网络在教务系统进行选课,经学院、教务处选课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所选课程学习和考试。

2、学生选课手续完成后,应当按时上课,按要求修读课程。

四、考试管理

1、教师根据课程周志名册或重修听课证,对相关学生进行考核。

2、学生选课并修读后,务必参加该门课的考试,如有缺考按“零分”处理,并在学生的成绩单中如实记载。

3、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课程考试,擅自参加的考试成绩无效。

4、由于学期当中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降级或转专业等)、重修选课等原因,部分课程修读的学生名单与开学初周志名册有可能不同,最后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以教务系统内数据为准。

5、学生选课修读课程的考试成绩,任课教师只能通过教务系统网上发布;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具备考试资格的学生,教师擅自批改试卷并公布成绩扰乱教学管理秩序的现象,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精神及《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规定,自201791日起我校不再实行重新编班的学生提前修读课程。

                

                                              教务处

20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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