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教材编写、选用管理办法
校教字〔2023〕7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江西省学校选用境外教材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供学校各级各类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如教材的配套音视频资源、练习册、图册等),以下简称教材。
第三条 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教务处、研究院科学规划教材建设,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教材工作负总责,成立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李德平)
党委副书记、校长(卢 超)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陈 震)
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周世健)
分管本科日常教学的副校长(郭正华)
分管宣传文化工作的副校长(江光亮)
成 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合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学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学校教材工作办公室(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务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党对教材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教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学校教材工作。
(二)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教材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学校教材管理制度。
(三)负责教材的编写、选用、审核、支持保障等工作。
(四)指导制定学校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五)对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进行决策。
(六)审批境外原版教材选用、订购计划。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谋划部署工作,决定重要事项。议定事项由办公室提出工作方案并进行任务分解,成员和相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具体承办和落实。
第七条 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向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议定事项、工作解决方案,进行任务分解到成员和相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具体承办和落实。
(二)负责教材工作计划、教材工作制度制定及对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负责制定教材编写的审核工作流程、组织教材的审核工作。
(四)组织境外教材选用、订购计划的申报工作,组织专家对拟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内容和质量进行审核。
(五)组织境外原版教材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评估,确保选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治要求。
第八条 各学院党委对教材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应成立教材工作小组。各教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专业教材的编写组织、审核与选用。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授等骨干教师作为成员,并邀请一定数量的校外专家参加。具体组成人员需报请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三章 教材规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优势,制定本校教材建设规划。学校教材以选用为主、选编结合的方式。
第十条 学校重点组织编写具有航空特色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以及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相关学科紧缺教材,组织建设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
第四章 教材编写
第十一条 教材编写依据教材建设规划以及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标准,服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本办法所称教材编写包括自编教材编写和纳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并资助公开出版的教材编写。
无论是自编教材还是公开出版的教材,其编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机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法治意识和国家安全、民族团结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努力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概念范畴、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防范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的影响,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反映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最新进展,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全面准确阐述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学术体系。选文篇目内容积极向上、导向正确,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能反映教学内容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四)编排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第十二条 自编教材编写除符合第十一条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
(一)所授课程无正式出版或适合选用的教材;
(二)由于正式出版教材的体系或内容不符合我校教学要求而需补充编写的教材;
(三)其它急需或适用性强的有利于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教材;
(四)主编教师必须担任本课程两次以上主讲工作。
第十三条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学院基层党委(总支)审核同意并进行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学术功底扎实,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高等教育教学实际,了解人才培养规律。了解教材编写工作,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新兴学科、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第十四条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主持编写工作并负责统稿,对教材总体质量负责,参编人员对所编写内容负责。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编写者对教材质量负全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第十五条 教材须及时修订,根据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科学技术最新突破、学术研究最新进展等,充实新的内容。建立学校教材定期修订制度,原则上按学制周期修订。及时淘汰内容陈旧、缺乏特色或难以修订的教材。
第十六条 加强教材编写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优秀编写人才;支持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学术水平高且教学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参加教材编写工作,编写反映我校学科专业优势的教材,提升教材的原创性,打造精品教材;鼓励参加教育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跨校、跨区域联合编写教材。加强与出版机构的协作,参与优秀教材选题遴选。
第五章 教材审核
第十七条 学校教材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坚持凡编必审。
自编教材完稿后,应由所在单位推荐担任本门课程或相近学科课程教学任务三年以上的两名教师审核。审核人应有政治素质高、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
纳入学校教材出版规划公开出版的教材,由学校组织专家(以外聘专家为主)审核后再由出版机构组织专家审核;专家学者个人编写的教材由出版机构组织专家审核。
第十八条 教材审核应对照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的具体要求进行全面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促进教材质量提升。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第十九条 教材审核人员应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专家和一线教师等。高校组织教材审核时,应有一定比例的校外专家参加。
审核人员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客观公正,作风严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充分发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外专业学会和行业组织专家的作用。实行教材编审分离制度,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条 教材审核采用个人审读与会议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经过集体充分讨论,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得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分“通过”“重新送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人文社会科学类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具体审核程序由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自然科学类教材可适当简化审核流程。
第六章 教材选用
第二十二条 教材选用是学校教材工作的主体,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材选用工作,制定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教材选用标准和程序。
各教学单位在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须占有一定的比例。
第二十三条 教材选用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有问题的,内容陈旧、低水平重复、简单拼凑的教材,不得选用。
第二十四条 教材选用坚持集体决策。教材选用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目录选用教材,填写教材选用申请表(选用自编教材的需单独填写自编教材审批表),报所属系(部)审核;系(部)审核后报所在学院(中心),由学院(中心)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把好政治关并提出审读意见,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学院(中心)党委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汇总,学院审核后汇总,报教务处聘请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教务处复核通过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列入选用教材进行征订。
第二十五条 教材选用结果实行公示和备案制度。教材选用结果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学校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选用进行政治把关。
第七章 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境外原版教材是指境外出版的外文原版教材、翻译版教材、影印版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境外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外国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包括外文版和中文版)及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先进性、适应性原则,严格把握好意识形态关。
(二)选用的教材应具有学科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并与该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与学校培养各层次人才的规格要求相匹配。
(三)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符合人才培养规律,教学目标明确,取材合适,富有启发性,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
第二十七条 境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程序。按照“先审查再进课堂,不审查不进课堂”的原则。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程序包括教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四个步骤。需要选用境外原版教材的课程,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出版社引进的影印、翻译、编译版境外教材。
(一)教师推荐。任课教师在每年度5月和11月分别就秋季学期、春季学期需要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进行申请和推荐,填写《南昌航空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含电子稿和纸稿,并提交样书。
(二)学院初审。任课教师填报的教材选用审批表和样书首先由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交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专家审核。学校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办公室收到各学院有关境外原版教材的《南昌航空大学境外教材选用审批表》和样书后,组织专业领域专家、思政与外语专家对相关境外原版教材进行集中审核,实行“一本双查”,确定是否存在政治风险,提出是否建议选用意见。
(四)学校确认。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的审核结果进行审定,确认当学期境外原版教材选用清单。
未经上述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进课堂、不得擅自发放和提供给学生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立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台账。各学院每学年至少1次对境外原版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和评估,经清查及评估教材质量低劣、达不到教学效果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明显问题的要及时淘汰或调整。
第八章 评估与监督
第二十九条 教材的评估与监督就是根据教学目的和原则,利用可行的评估手段对教材选用及其预期教学效果进行价值判断,以达到教学质量的反馈调控作用。学校建立和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本校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教材的评估与监督由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一)教材的评估与监督原则。教材选用应遵循择优和适用原则,保证选用教材符合意识形态要求、人才培养要求,杜绝低劣教材进入课堂。对我校教师自编教材进行评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教材评估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力求科学规范,简便易行。
(二)教材评估的范围。列入我校本科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均应接受不定期的评估。其中,重点是专业基础课程的教材和影响面大、涉及面广的公共课教材,以及我校教师自编教材(含电子教材)等。
第三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教材须停止使用,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学校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此前的《南昌航空大学教材工作条例》(校教字〔1986〕59号,2017年12月修订)《南昌航空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07〕318号,2017年12月修订)《南昌航空大学自编教材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07〕320号,2017年12月修订)《南昌航空大学教材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校教字〔2006〕255号,2017年12月修订)终止执行。已开始实施且难以立刻终止的,应在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