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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管理文件

南昌航空大学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质量保障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12 10: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校教字[2017]102号
教育教学资源是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人才培养过程、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前提条件,高质量的人才培养需要量足质优的教育教学资源来支撑。为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育教学资源是指为人才培养过程有效开展所提供的支撑教学以及教学服务的人、财、物、信息、成果等各种可被利用的软硬件条件,主要分为如下四类:
1.教师队伍;
2.教室及其附属教学设备设施、实验实践教学平台、企业学习实践基地等平台资源;
3.图书、优质精品课程、教材与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等知识资源;
4.教育教学经费。
第二条  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遵循分级分类、协同配合、目标引导和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确保学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
第三条  教师队伍是人才培养最重要的教育教学资源,是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核心任务,实行学校、学院(含中心,下同)二级建设体制:
1.人事处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部门,负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规划实施、宏观调控和改进完善;
2.学院是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部门,负责本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改进完善;
3.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应协助人事处、学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
第四条  教室及其附属教学设备设施、实验实践教学平台、企业学习实践基地等平台资源是人才培养必须具备的条件,实行学校、学院二级建设体制:
1.教务处是学校平台资源建设的领导部门,负责平台资源的整体规划、规划实施、宏观调控和改进完善以及学校公共平台资源的建设和管理;
2.学院是平台资源建设的实施部门,负责本学院专业教室、实验室和企业实习实践基地等相关平台资源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3.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和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应协助教务处、学院做好平台资源的建设工作。
第五条  图书、优质精品课程、教材与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等知识资源是人才培养必须具备的条件,实行学校、学院二级建设体制:
1.图书馆负责图书文献资源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实施;
2.教务处负责优质精品课程、教材与教改论文、教学成果奖等知识资源建设的整体规划;
3.学院是知识资源建设的实施部门之一,负责本学院知识资源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4.计划财务处协助图书馆、教务处和各学院做好知识资源的建设工作。
第六条  教育教学经费是人才培养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包括学校投入经费、各类各级政府项目经费和企业投入经费等。教育教学经费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体制:
1.计划财务处是教育教学经费预算和集中核算部门;
2.各职能部门和学院是教育教学经费筹措和使用部门。
第二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七条  教师队伍是人才培养的核心教育教学资源。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以高层次领军人才队伍和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为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多层次人才培养目标提供坚实的师资支撑。
第八条  人事处按照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统筹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制订和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1.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和培养国家级人才,逐步提高外籍教师比例,集聚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术大师和领军人才;
2.完善教师培训体系,统筹实施教育教学能力、学历层次、实践能力提升计划和教师海外研修计划,推进青年教师“博士化”、“工程化”和“国际化”;
3.加大从国防航空航天企事业单位聘用工程技术人员做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的工作力度,大力选派青年教师到国防航空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
4.实施博士启动金,专著、专利资助基金等资助政策,鼓励、扶持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5.建立一支由学术带头人或高水平教师领衔、专业课教师负责教学、实验技术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的高水平实验教师队伍,结合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选拔实验技术队伍中的骨干人员赴国内外相关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实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6.建立并落实教授、副教授为本科授课基本制度,积极引导并鼓励教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优质师资为本科生上完整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
7.完善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建立教师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教师队伍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考核、分类激励的管理机制;
8.制订并落实教师职业规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为载体,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提高师德水平,在年度和聘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方面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第九条  教学学院按照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制订和实施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规划:
1.制订年度教师引进计划,重点落实本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学术大师和领军人才;
2.按年度制订并落实本单位教师培养计划,推荐选拔教职工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项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质量。
3.落实本单位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加强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和岗位职责、学术道德、教师风范、实践能力等方面的教育;
4.制订并落实本单位教师岗位的聘用(任)实施细则和教师年度和聘期考核细则;
5.安排、管理和考核本院教师教学工作,开展常规教学检查和督导,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及时处理和上报教学问题或事故。
第十条  教务处负责教师履行教学任务过程的管理:
1.制订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负责主讲教师的认定;
2.组织开展示范教学、观摩教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多媒体教学评比等活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3.组织评选“教学奖励项目”、“教学十佳”、“优秀主讲教师”等工作,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一条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教师履行教学任务的评价管理:
1.制订并落实教师教学水平的评价标准,负责教学基本素质、能力与水平测试工作;
2.制订并落实校院二级听课制度,通过领导评价、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等多元化的形式,对教师教学过程中的教学规范、教学工作状态以及教学质量进行客观评价;
3.建立教师教学事故(差错)处理制度,对教师教学事故(差错)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计划财务处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支持,落实好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中人才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人才发展投入经费逐年增加。
第三章 平台资源建设
第十三条  平台资源是专业人才培养的“硬件”基础,教务处统筹制订并落实学校平台资源的建设规划,既要为学生课堂学习、自主学习、实习实训、科研创新训练等提供更多的空间和条件,又要提高平台资源的利用率。
1.对教室及其附属教学设备设施的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分类管理:
1)合理规划大型,中型、小型教室的比例,逐步增加公共教室的数量;
2)按年度逐步完成教室多媒体化管理及标准化考场建设,逐步改造升级制图教室、语音教室、录播教室和学校公用计算机房设备设施;
3)配备专门人员对各类教室及其附属教学设备设施进行管理,确保使用的完好率。
2.将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与专业建设紧密结合,满足学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深化教学改革的需要;
1)按照国家、省、校和院四级,遵循“目标导向”、 “引导整合”、“突出特色”和“兼顾一般”的原则,建设学校实验实践教学平台;
2)按照项目管理的方式实施建设项目,强化项目建设的过程管理和建设绩效评价;
3)组织申报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4)组织制订并落实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申购计划;
5)协助学院做好企业实习实践基地的建设;   
6)完善并落实学校实验实践教学平台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十四条  学院要加强专业平台资源的建设,确保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1.组织各专业按人才培养要求进行专业教室、教学实验室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并实施,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实践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落实好专业实验室改造和教学仪器设备的年度申购计划;
3.制订并落实学院实验实践教学平台的安全运行和管理实施细则,做好学院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与台账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各专业企业学习实践基地的建设,实现校企合作育人:
1)要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实训要求的企业,进行企业学习实践基地建设;
2)根据“互惠互利”、“双方受益”的原则,扩大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规模,坚持在大企业和航空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实践基地;
3)积极探索“高校+”模式,引入有条件的企业项目共建校内企业学习实践基地。
第十五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教务处、学院做好平台资源建设:
1.现代教育教学技术中心规划并建设校园有线与无线网络平台、数据中心,实现全校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做好各类教室和学校公共计算机房的现代化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2.国有资产管理处监管、调配教学科研单位公用房的使用;审核实验室改造规划;负责实验室安全的监督管理;制订并落实学校教学设备设施的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维护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及开放共享平台;
3.人事处负责制订并落实校企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企业兼职教师聘请及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4.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实验室、实践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基建项目的建设和维修;
5.计划财务处应保障平台资源建设所需资金充足,按时到位。
第四章 知识资源建设
第十六条  知识资源是专业人才培养的“软件”基础,知识资源建设既要促进知识的积累、提炼、交流和共享,驱动新的知识的产生,从而扩大学校的知识资源,又要将学校的知识资源运用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十七条  图书馆应建立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展相适应的、纸质文献与电子文献互为补充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满足师生在课内外的学习、研究中对文献资料的需求。
第十八条 教务处应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规划的相关要求,建立各级各类优质精品课程、教材、教改论文和教学成果奖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投身教学、研究教学、服务教学的积极性。
1.优质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是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的成果。
1)规划并落实好学校优质精品课程的建设计划,组织并指导学院做好优质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2)改进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培育课程的建设工作,形成一批优质创新创业教育精品课程;
3)组织教师和教学团队进行高级别的优质精品课程的申报,客观公正地做好优质精品课程评选推荐工作。
2.教材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体现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1)应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制订并落实学校教材建设规划,指导学院密切配合专业及课程建设与改革有计划地开展教材建设;
2)教材建设以体现改革创新的各专业主干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训、实习教材(指导书)为重点,同时兼顾公共学科和双语教学教材、计算机辅助教学教材(课件)的建设;
3)组织和积极支持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著出版教材,客观公正地做好优秀教材评选推荐工作。
3.教改论文是教师是对教学中的一些经验或研究的总结和理论提升,教改论文建设以教学经验总结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为重点。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教师在高水平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教改论文。
4.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1)应在高水平优秀教材、优质精品课程、有影响力的教改论文和可验证的显著人才培养绩效等方面进行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
2)规划并落实好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计划,组织并指导学院有计划地做好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
3)组织和积极支持教师,特别是教学团队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工作,客观公正地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推荐工作。
5.制订并落实优秀精品课程、优秀教材、高水平的教改论文和教学成果奖的奖励制度。
第十九条  各专业学院应根据学校和学院规划的相关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图书、优质精品课程、教材、教改论文和教学成果奖的建设工作。
1.结合学院各专业建设实际,规划并落实学院的专业图书资料建设的具体内容;
2.结合学院各专业建设实际,规划并落实各专业优质精品课程、教材、教改论文和教学成果奖建设项目的具体计划;
3.安排专项经费或学科建设经费中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学院的专业图书资源、优质精品课程、教材、教学改革论文和教学成果奖的建设。
第二十条  计划财务处应保障知识资源建设所需各项建设经费,并逐年有所递增,其中图书资源的建设要保证每年图书资源建设经费所占教育事业费比例。
第五章   教育教学经费
第二十一条  学校经费支出要坚持“统筹兼顾”“教学优先”的原则,重点保证人才培养、教学建设等经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安排教育教学经费投入时应根据人才培养规划要求,合理编制预算,切实保证教学工作所需经费。
1.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订学校教育教学经费预算计划,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合理安排教育教学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2.确保本专科生业务费、教学差旅费、体育维持费、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费等教学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逐年有所增长;
3.确保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标准不低于省属同类高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经费投入逐年有所增长;
4.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促进预算执行公开,推进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
5.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经费支出相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日常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各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应按照规定使用好教育教学经费,积极争取政府和企业的办学经费资源:
1.制订并落实各部门和专业学院内部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部门或学院年度财务预算;
2.负责专项资金投入的申报、组织实施和验收,严格按学校批复的预算以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使用年度经费;
3.根据预算的执行情况,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并进行绩效分析或自我评价;
4.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积极争取各类各级政府项目经费,积极争取企业投入经费和校友个人捐款,并负责催缴本院学生学费。
第六章   评价与改进
第二十四条  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评估包括自我评价和外部评价两种类型:
1.自我评价有学校、学院组织进行的涉及到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各种类型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的综合检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发展性指标和突破性指标的评价等涉及到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考核评价项目;
2.外部评价有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审核评估和第三方组织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涉及到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考核评价项目。
第二十五条  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实施单位应对各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通过如下五度定量反映教育教学资源的建设水平:
1.适应度,即现有教育教学资源与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对教学资源需求相一致的程度;
2.保障度,即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对教学资源需求的程度;
3.有效度,即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项目计划有效执行的程度;
4.满意度,即师生和上级主管部门对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的满意程度;
5.达成度,即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水平满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二十六条  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领导部门在各种类型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终的综合检查过程中发现建设项目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反馈到建设项目的实施部门,实施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领导部门。
第二十七条  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实施部门应根据各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情况的自我评价和绩效分析结果,识别各建设项目在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明确改进的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并切实予以落实,以持续提升建设水平。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领导部门应组织对建设项目改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对照涉及到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方面的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发展性指标和突破性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审核评估和第三方组织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中的考核评价结果涉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问题进行持续改进:
1.分别从领导和实施层面进行分析总结,找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形成分析报告,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经校长办公会审定;
2.制订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整改方案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领导部门组织专家对整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七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检查、评估情况对在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实施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教师队伍建设方面
1)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教学团队
15
2
国家级教学名师
10
3
省级教学团队
4
4
省级教学名师
3
5
省优秀研究生导师
0.5
6
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团队
A类:1;B类:0.7;C类:0.4
2)教师教学评价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校教学十佳
1
2
校优秀主讲教师
0.2
3
校优秀研究生导师
0.2
4
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省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0.5
5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
0.1
3)教学竞赛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综合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2
国家级单科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3
区域性综合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0.8
4
区域性单科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1.5
二等奖
0.8
三等奖
0.5
5
省级综合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
三等奖
0.6
6
省级单科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1
二等奖
0.6
三等奖
0.4
7
校级综合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0.6
二等奖
0.4
三等奖
0.3
8
校级单科类教学竞赛
一等奖
0.3
二等奖
0.2
三等奖
0.1
注:微课教学比赛属于综合类教学竞赛;多媒体课件比赛属于单科类教学竞赛;在单门课程、某一类课程、某一类学科专业的课程开展的教学竞赛属于单科类教学竞赛。
2.平台资源建设方面
1)实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贡献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
批准立项:15
验收通过:10(6)
2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批准立项::3
验收通过:2
3
校级实验实践教学先进单位
校级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先进单位
校级实验实践基地建设先进单位
0.5
4
校级实验实践教学先进个人
校级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先进个人
0.1
3.知识资源建设方面
1)优质精品课程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批准立项:15
验收通过:10
2
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批准立项::3
验收通过:2
3
校精品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1
2)高水平教材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精品(优秀)教材
10
2
国家级规划教材
5
3
江西省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
3/1.5
3)高水平教改论文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金额(万元)
1
SCI教育或管理类源刊教改论文
2
2
CSSCI、EI教育类源刊教改论文
1
3
教育类核心期刊教改论文
0.8
4
非教育类核心期刊教改论文
0.6
4)教学成果奖
序号
奖励范围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万元)
1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特等奖
200
一等奖
80
二等奖
40
2
省级教学成果奖
一等奖
6
二等奖
3
3
省级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等奖
4
二等奖
2
三等奖
0.5
第三十条  各学院可根据本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的激励措施,对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负责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依据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制定,既是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质量保障的文件,也是构成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性文件。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和专业学院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规定,这些实施细则或规定构成本办法的支撑性文件,是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质量保障文件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