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实验行为规范
教务字[2017]9号
一、实验前应先预习,实验时不能迟到、早退、旷课。若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需向实验指导教师请假。
二、讲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东西带进实验室,实验室内不准高声喧哗、不准抽烟。
三、进入实验室后,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各项操作规程,服从授课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四、实验过程中应虚心接受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指导,认真操作、细心观察、详细记录、积极思考,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五、实验结束后,需按要求清点整理仪器设备、实验工具、元件材料,关闭水、电开关,清理好实验台面,得到实验指导教师批准后方能离开实验室,不准私自将实验室公物带出实验室。
六、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