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本科毕业生进行选修课补选的通知
各学院:
鉴于2018级本科毕业生中仍有部分学生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选修课学分,本着“以生为本”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允许此类学生进行专业选修课补选,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选对象
2018级本科毕业生未修满专业选修课学分者。
二、补选时间
9月6日-9月10日,过期不予办理。
三、补选课程
本学期专业选修课程。
四、补选程序
学生通过2021-2022学年第1学期课程信息表(附件1)查询补选课程,下载填写“专业选修课(任选课)补选申请表”(附件2),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到教务处进行补选。
五、其他事项
学生补选之后必须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按时参加课程考试。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
责任编辑:熊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