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学生申请补授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1级各班级:
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附件1)精神,为做好2021级学生补授学位的审核工作,请不符合正常授予学位条件但具备申请学士学位补授资格的学生办理补授学位手续,现对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证明材料
1. 平均学分绩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打印大学四年全部课程成绩单(http://jwc-publish2.jwc.nchu.edu.cn/),同时在教务系统上查询本人大学四年全部必修和限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查询方法,附件2),截图打印备查,各学院负责审核。
2.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者证明材料原则上为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于未拿到研究生入学通知书的情况,学生补充佐证材料,各学院在查实的基础上予以通过,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学生。
3. 竞赛获奖证明材料为获得国B类竞赛及以上的国赛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者上述竞赛对应的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二)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专业系主任依据创新创业实践学院认定的国家B类及以上学科竞赛的赛项目录(附件3),按获奖年度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意见,将原件返还学生。审核过程中,如果对赛事有疑问,可与创新创业学院颜琼老师联系,咨询电话:0791-83863441。
4. 参军入伍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院审核后将原件返还学生。
二、申请办理流程及时间
时间 | 完成事项 | 具体内容 |
5月26日-6月12日 | 学生填写提交学位补授申请 | 1. 学生本人填写《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补授学位申请表》(附件4) 2. 准备证明材料 |
6月12日-6月15日 | 学院受理及审核 | 3. 学院受理,并审核 4. 学院公示 |
6月16日 | 学院报送补授通过名单 | 5. 学院将《附件5:本科学生学位补授情况汇总表》电子档及纸质档交教务处刘良娟老师 |
6月中下旬 | 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 6. 教务处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 |
三、其它
1. 相关材料对应的审核负责人见《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补授学位申请表》。
2. 学生所在学院留存申请表原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备查。
3. 未尽事宜,可咨询教务处学籍与学业管理科,电话:0791-83863717。
附件1: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pdf
附件5:本科学生学位补授情况汇总表(内含2张表,舞弊分开填写).rar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