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双学位、双专业进修生报名有关规定
根据教务处2011年双学位、双专业报名通知安排,此项工作已于10月25日结束。近期有部分学生及学院反映,有的学生学习积极性很高,也很想修读双学位、双专业,但因为有挂科不符合报名条件。其实,我校在制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有“前二个学期主修专业未有不及格课程”,根本目的就是面对那些综合素质好且学有余力、有较强的自学能力的学生,从而能够顺利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培养成为复合型人才。
鉴于部分学院反映一些未如愿报名学生对第二专业的强烈愿望以及发奋认真学习的态度,本着既不违反教学规律又提倡、保护学生有目标爱学习的治学热忱,经教务处研究报请主管校领导决定,允许部分作为进修生自愿报名参加双学位、双专业学习。具体管理办法、报名时间如下:
1、凡有挂科者,不及格课程不超过2门,所欠学分不超过6学分,主要基础课(如高数、英语、大学物理)不及格的成绩不低于50分,经本人自愿申请并写书面承诺(在一年内补上主要基础课不及格课程),办理正常缴费等手续方可按进修生进入双学位、双专业班学习。
2、若进修生在一年内未补上所有主要基础课不及格课程,则取消进修资格;只有补上所有主要基础课不及格课程,则按正常情况进入双学位、双专业班学习。
3、学生书面承诺书须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留所在学院。
4、每一专业双学位、双专业班进修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
5、进修生中止进修,学校不退所缴学费。
6、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0日
关于2011年双学位、双专业进修生报名有关规定、进修生报名承诺书.doc
教务处
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