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国教学院专科培养方案、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已制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各班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现公布如下:
本学期课程考试周次原则上均安排在课程结束周次的后二周(除部分课程已根据教学进程表进度做适当调整)。非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部)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周课程和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2011级高等数学2、大学英语1、2、大学物理A1将在第10周周末安排期中考试。
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制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予以调整。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