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相关通知
各学院:
2012届毕业生有部分同学仍有一门及以上课程未通过,另有少部分同学因欠费未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或缓答辩,现将这部分学生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仍有一门及以上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将上报结业,结业的学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并可在结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修读不及格课程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试;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7年。
需要申请结业证书的同学,请于7月2日向学院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二、对于结业的学生必须按结业办理离校手续。在离校后一年内可到学校申请修读未通过课程或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通过者,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发放学士学位证书。按教育厅规定,结业证换发毕业证以一年为期,超过一年不得换发毕业证。
三、对于因欠学费未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或缓答辩的学生务必在2012年7月2日前向学校提交休学申请,休学时间必须以本人在籍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为期,若该部分学生不办理休学手续擅自离校或在籍学习年限超过七年,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交清费用后可申请复学(缓答辩学生可直接申请复学),并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补答辩,或直接跟低年级班级参加2013年6月份的答辩。答辩通过者,发放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教务处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