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届全省高校优秀教材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奖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5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校省级优秀教材评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由我校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编著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编(不含副主编),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 (以版权页为准)在国内图书出版社正式出版或修订再版、公开发行,并已在我省高等学校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不含电子教材、CAI课件、学术专著),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1.参加评奖的教材应符合下列条件:
⑴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⑵ 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⑶ 符合本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受到学生欢迎。
⑷ 编写体例合理,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美观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⑸ 编校、印刷质量符合国家规定。
2.申报评奖的教材必须由所在学院聘请2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推荐。
3.按照赣教高字[2012]55号文规定,我校申报参评的教材种数原则上不超过8种,其中申报一等奖的教材不超过申报教材种数的50%。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 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三、申报办法
1.各学院组织本单位的评审、推荐和申报工作,每学院申报教材数不得超过三种。
2.经学院初审结束后,填写《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申报汇总》(同时报电子文档),于2012年10月10日以前向教务处推荐,并将材料交至B124。
3.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向省教育厅推荐。
4. 每种申报参评的教材,其材料(各为2份)包括:样书、《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申报表》(盖学校章,同时报电子文档)、《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专家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材料(该教材使用者的评价材料等)。
四、奖励办法
本次优秀教材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凡被评为省级优秀教材一等奖或二等奖的编著者及主编,由江西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优秀教材由省教育厅向全省高校推荐使用,同时按我校有关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五、希望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次全省高校优秀教材的申报工作。
附件: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申报汇总
二、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申报表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五届优秀教材专家推荐意见
教务处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