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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和报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1 10:17: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和报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工作

 1、选用要求

⑴根据择优、集体讨论和减轻学生负担原则,按照科学性、适用性和规范性的基本要求,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教材。应尽量选用获国家级和部(省)级奖教材、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等以及近三年内出版的新教材,作为各门课程的基本教材。

     ⑵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教材选定后,原则上两年内不再变更。

     ⑶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教材,应由负责课程教学的系(部)制定选用计划,所在学院分管院长审核。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将重点对这类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定。

 2、选用步骤

⑴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有关教材信息(可到教材科查询教材征订目录),提出教材选用意见。其中,实验类教材(如实验指导书、上机指导书等)应由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共同商议,提出选用意见。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系(部)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⑵系(部)负责人按照教材选用的原则,对教师提出的教材选用意见逐一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召开系(部)或课程教学组会议集体讨论,尤其要认真核对是否有漏选、错选、选重等差错。汇总后填报“教材选用计划表”,上报所在学院。

⑶学院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教学指导小组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充分论证),由主管院长签署意见,作为教材报订的最终依据。

    二、教材报订工作

1、报订要求

⑴为确保课前到书,避免教材的漏订、重订、错订,保证自编教材及时编印或加印,必须做到教材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⑵由开课学院负责教材的报订工作。

⑶为确保教材信息的准确性,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教材证订系统”的录入工作。

⑷原则上只报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使用的教材。对于有多个分册的教材,只报订该学期使用的教材;对于有上下册的教材,可一次性报订。

对已完成的教材报订计划,原则上不允许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的,学院需出具更改申请(网上下载填写相应的表格“教材选用变更申请表”或“教材补报申请表”),经系(部)负责人、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至我处教材科,经我处同意后,方能更改。

2、报订程序

⑴各学院将经学院审查同意的“教材选用计划表”统一录入“教材征订系统”。在录入过程中,先填报学生用书(含实验类自编教材),再填报教师用书;对于选修课(含限选课),务必填写每个班级的选课人数(注意不要错选班级代号);对于因历史问题所属系(部)变更的部分课程,应根据教学任务书更改为现所属系(部),如为跨学院的课程,可报教务处系统管理员或教材科进行更改。

⑵在录入完成经检查无误后,在系统内生成报表(即为学院教材报订计划),并立即更改本学院登陆密码,以防其他老师在此期间登录系统修改数据。如未及时更改密码,导致系统数据和所交纸质报表有出入,所产生的后果由学院负责。

⑶所生成的报表必须反馈给系(部)核对,如有误,由专人在系统里进行更改,然后重新生成报表,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作为正式报订计划。并于20121221前(系统将于20121220日关闭)将“学生用教材计划表”和“教师用教材计划表”送交我处教材科(B124)备存(必须做到系统数据与纸质报表数据相一致),我处则以系统数据为准。

三、自编教材的印刷

我处教材科将在20121215日前于教务处网站上公布自编教材的库存数据,并于20121227日前将所报订自编教材数量不足的情况反馈到各学院。各学院将本学院需加印的自编教材统一填报“自编教材加印申报表”,并于20121231前送交教材科。

四、为确保及时、高质完成教材选用和报订工作,各学院应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层层把关。

在教材选用和报订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如选用不合格教材,出现漏报、错报、重报以及教材数量错误,并造成后果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不能遗漏实验类自编教材的报订,以保证学生上课用书。

附:教材选用计划表教材选用计划表.xls

其他相关表格及“自编教材库存”均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的教材科栏中下载)

                                                                                         教务处

                                                                    2012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