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申报立项的通知》(工信人〔2013〕122号)精神,决定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的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材包括新编教材和修订教材。新编教材能够适应国际化趋势,能够体现当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最新成就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改革成果,解决有关学科专业教学需要。修订教材是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需要修订的已正式出版教材。专著应体现相关专业近年来重大理论、实践创新型研究成果和重要经验。
2、教材应有特色,重点为提升军工核心能力、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两化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提供支撑,主要面向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学科(目录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教材必须体现教学需要、层次适用和内容创新。在内容和体系上应有明显特色,教学改革力度较大,满足教学急需。对于教材中含有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内容以及新兴职业的教材应作详细说明。
2、专著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涵盖学科、专业范围内,能够代表工业、通信业、国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要技术突破。
3、已被评为教育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列入“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的,不在此次教材立项受理范围之内。
4、教材需经第一主编所在单位审核后方可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属各高校及共建高校。鼓励支持不同单位的作者优势互补联合申报。各单位、个人申报时,应在部属出版单位范围内选择意向出版单位。
5、鼓励既有教学经验,又有科研成果的高水平专家和学者进行申报。立项教材须自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撰稿。
三、申报安排
1、申报新编教材、专著需由主编人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编写大纲和部分章节的样稿。修订教材需另附原教材,有关要求见附件。
2、请各学院于2013年9月5日前将规划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和申请表、编写大纲、样稿(各一式三份)送交教务处B124,电子文档同时发至办公系统的教务处彭玉玲处。规划专著立项申报材料送交科技处1003室,电子文档同时发至办公系统的科技处戴玉华处。
附件:
2、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立项申报汇总表.xls
3、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立项申请表.doc、
专著立项申请表.doc
4、工业和信息化部“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立项申报编写大纲、样稿要求.doc
教务处、科技处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