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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1 17:06: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根据2010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现将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安排如下,希望遵照执行。

一、根据教学计划学生本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第十八周(即616日至618日)为毕业设计(论文)评审、答辩、评定成绩时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至623日为毕业设计(论文)整理和毕业教育、毕业资格审查及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各学院要安排老师组织学生就其答辩结束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其离校前按要求进行整理并存档。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答辩、评审和考核等管理工作,对学生的毕业设计与毕业论文进行阶段性检查,确保这一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并于620前将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以便做好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三、各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自查四年来的学业成绩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应届毕业班学生毕业前重修补考和2013届结业生课程补考,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4512日~16日。2010级本科(2011级国际教育学院专科)仍有课程未通过(不含因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25学分未进入毕业设计的学生),且交清学费已注册的学生(未交清学费的学生请于51日前交清学费方可参加本次补考)均可参加考试。2013届结业生在59日前到教务处办理结业换毕业证补考的申请手续。

为了促进我校学风和考风建设,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今后将取消应届毕业生毕业前集中补考。学生若有考试(查)不及格课程,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及时申请随低年级重修、补考,以便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在第十七周前各学院完成对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评审工作。各学院要全面审核每一位毕业生完成学业的情况,于第十九周周一(623日)前将本学院准予毕业、授予学士学位的名单报教务处学籍与注册中心。

五、根据国家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未拍照学生不予网上学历电子注册,并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010级本科(2011级国际教育学院专科)未参加20131017-18日的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采集的同学可于20143月份(1日、2日、8日、9日、15日),20144月份(14日、15日、16日、17日、18日)携带《补拍证明》去新华社江西分社补拍,逾期不补。外地学生可去当地新华社补拍。

                                             教务处

                                        2014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