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国教学院培养方案、士官生培养方案,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已制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班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现公布如下:
本学期课程考试周次原则上均安排在课程结束周次的后二周(除部分课程已根据教学进程表进度做适当调整)。非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部)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周课程和非期末考试周的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2014级高等数学1,大学英语1、2将在第11周周六安排期中考试。
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制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予以调整。
2014—2015(一)各班级考试课程与周次安排.xls 教务处考试中心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