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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公布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6 21:37: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系(部):

    根据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国教学院培养方案、士官生培养方案,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已制定好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各班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现公布如下:

    本学期课程考试周次原则上均安排在课程结束周次的后二周(除部分课程已根据教学进程表进度做适当调整)。非期末考试周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部)自行安排,期末考试周课程和非期末考试周的统考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

    2014级高等数学1,大学英语12将在第11周周六安排期中考试。

    请各学院、系(部)任课教师根据教务处制定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周次,严格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可适当予以调整。

2014—2015(一)各班级考试课程与周次安排.xls                                                           教务处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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