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9月部分转专业学生名单的公示
为了实施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以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按照《南昌航空大学关于本科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籍实施细则》)、《南昌航空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转专业暂行办法》)(校教字〔2008〕204号文),2015年9月在全校再次进行转专业申报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同意黄家鑫等3名同学转专业申请,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2014级学习优秀的学生转专业
根据《学籍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1款规定:本科一、二年级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凡符合下面三个条件的2014级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生个人申请转专业,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和教育厅审批: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原专业 |
转新专业 |
备注 |
1 |
141113 |
14111320 |
黄家鑫 |
土木工程 |
测试技术与仪器 |
平级转 |
二、其它原因学生转专业
根据《学籍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5款规定: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经学生个人申请(按降级)转专业,转出、转入学院签署意见,教务处审核,报学校和教育厅审批。
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原专业 |
转新专业 |
备注 |
1 |
140431 |
14043107 |
杨召成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降级转 |
2 |
122271 |
12227131 |
哈斯 |
国际贸易英语 |
国际会计学 |
降级转 |
备注:
以上3名学生不存在由低批次转高批次录取专业的情况;且均在同大类(理工、文理)转专业。
公示期:2015年9月25日~9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纪委办或教务处反映。
接受意见电话:纪委办-83863087,教务处-83863717
教务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