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5-2016(一)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对2015级学生举行大学英语(大学英语读写译)、高等数学的期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课程名称 |
11月7日9:00-11:00 |
大学英语1、2 |
11月7日9:00-11:00 |
大学英语读写译1 |
11月21日9:00-11:00 |
高等数学 |
二、考风考纪教育
各学院要在考试前对监考老师和学生开展监考注意事项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南昌航空大学考场管理规范条例》(2015版),《南昌航空大学学生违规处分实施细则》(2015版)等文件,使老师和学生进一步了解考试违纪违规的处罚规定和严重后果,通过剖析考试违纪典型案例等方法,引导监考老师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预防和抵制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发生。
三、考场须知
1.各门课程的监考教师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试办公室B213领取试卷、手机存放袋、金属探测器。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并将 “考场情况记录表”连同试卷、手机存放袋一起交到考试办公室,经主考验收完毕后方可离开。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新生未办理学生证的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校园卡(饭卡)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3.监考教师应在考试开始前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且必须仔细检查核对两证(原则上开考15分钟内检查完毕),凡考生不带考试证件或不服从监考老师指挥者,监考老师有权不发给考卷,不准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考生不得再入场,并按“缺考”处理。
4.闭卷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用品入座(英语考试带好接收器)。其它物品(如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其它电子产品)若已带入考场,则一律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位置。
5.考试开始30分钟后,允许考生提前结束考试交卷。考生须将考卷交给监考老师,经监考教师检查允许后,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间到时,监考老师应要求学生一律不得离开自己的座位,待统一收卷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才能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6.交卷后的考生并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外大声谈话。对于拖延交卷、制造考场混乱、将试卷擅自带出考场的学生,监考老师可判定该生试卷无效,并追究考生责任。
7.安排好的监考老师不能私自更换,对于监考迟到、监考缺勤、不严格检查学生证件、在考场使用手机、对考场监控不利、试卷丢失等监考失职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按教学差错或事故进行处理。
四、 请学院、相关课程老师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及地点。学生也可以通过教务处主页http://jwc.nchu.edu.cn/,主页左侧的考试动态中查询具体考场。
考试中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