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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2016年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充值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1-29 10:31:57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家庭住址与所在学校不在同一地方且没有工资收入的普通高校学生,可凭贴了优惠卡的学生证订购优惠火车票。该卡内每年存有乘车次数4次,购票时由火车站售票人员划减。
   去年新贴卡中4次优惠已经用完,寒假在即,优惠卡必须重新充值才能享受优惠购票。现在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育厅函[2011]20号文件,2016年入学新生的火车票优惠卡需写入学生姓名、乘车地点等信息,请各班班长收齐本班的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交给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处办理,具体时间见学院通知;
2、新补办的优惠卡都不需要充值, 2013年以后入学学生补办优惠卡需到教务员老师处重新写入火车票乘车地点;
3、请2013、2014、2015年级各班班长收齐本班的学生证,以班级单位在规定时间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充值。
4、请各班班长严格遵守学院的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5、优惠卡损坏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班长充磁时一并办理。班长可将费用交由各学院教务员老师代办,优惠卡每张交成本费7元。
6、请各班班长将学生证翻至贴有优惠卡的那一页,方便提高充值速度。
火车票优惠卡保存和使用注意事项:严禁大角度弯曲、折叠优惠卡;严禁用外力重压优惠卡芯片部分;严禁优惠卡长期保存在潮湿的地方;严禁将其他非接触式IC卡(如二代身份证)或金属卡片夹带在学生证内。
 
                                                   教务处
                                                  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