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一)元旦: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放假,共3天。其中,2017年1月1日(星期日)元旦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1月3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二)寒假:学生寒假自2017年1月14日开始,2月17日结束。2月18、19日报到注册,2月20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寒假自2017年1月16日开始至2月19日结束。
教务处(转发)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