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10:05: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学院、班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及学校党政办公室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学校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4日,共3天。4月1日(星期六)照常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4月4日(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停课,4月4日(星期二)全校综合选修课顺延一周。 任课老师根据教学进度需要补课的可自行在教务系统借用教室,实验课补课时间请任课老师自行办理手续调整。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