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17级各班级: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校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17级本科申请修读双学位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一、双学位的界定
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本专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同时,修读另一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二年级(2017级)学生;
2、学有余力,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身体健康,且能够担负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
3、满足招生专业要求的其它修读条件。
4、每位学生只允许修读一个双学位。
三、修读年限
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第六学期课程结束,第七学期毕业设计(论文)。
2017级双学位第一学期开课时间:2018年10月29日。
四、学习形式:
所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25人,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安排以假期(含双休日)和晚上为主;若学生人数少于25人,再另外组织改选。
五、证书发放
1、修读双学位学生的毕业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仍按主修专业办理。
2、学生修读双学位完成全部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在获得主修学位证书的同时,授予双学位证书。
3、学生修读双学位如不能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不发放双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用:
经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决定,理工类双学位的收费标准为4000元/年/人,其它类双学位的收费标准为3500元/年/人。今年继续实行按8折收取学费,即理工类双学位3200元/年/人,其它类双学位2800元/年/人。
双学位收费按学年收取,一次交清。未按期缴清学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双学位学籍。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习,所交当年学费一律不退。
七、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5日~10月10日
八、报名程序
1、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主修、选修专业类可在《2017年学院专业学位设置一览》查询(见附表2),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送双学位开课学院教务员;
2、双学位开课学院教务员汇总报名表人数,如果报名人数不满足开班条件(少于25人)则通知学生改选专业。
3、10月12日前,双学位开课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将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见附表3)纸质和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学籍与学业管理科。
4、10月17日前,教务处对报名表进行审核,并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5、10月18日-21日,学生将学费存入学校关联工行卡中,计财处于10月22日结算,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6、10月25日前,教务处根据学生缴费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主修专业及双学位所在学院。
九、双学位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学 院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备 注 |
外国语学院 |
英 语 |
文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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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信学院 |
金融数学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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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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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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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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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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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 ||
文法学院 |
法 学 |
法 学 |
|
新闻学 |
文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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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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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各班学生学习《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暂行办法(试行)》文件,了解双学位的内涵;明确报名条件、教学管理、毕业要求及学费收取等相关内容。
2、学生在确保主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应慎重选择攻读双学位。在正式报名前,一定要征求家长及班主任意见。
附表1:南昌航空大学双学位报名表
附表2:2017年学院专业学位设置一览
附件:《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
教务处
2018年9月21日
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