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级双学位、双专业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务字〔2011〕19号
各学院: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根据校学位字[2010]130号《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2010级本科生申报攻读双学位和双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二年级(2010级)学生;
2、主专业成绩优良,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身体健康,能够担负两个专业的学习任务,且前二个学期主修专业未有不及格课程。每位学生只允许修读一个第二专业。
二、修读年限
学生从第四学期开始修读,第七学期课程结束。
三、学习形式:
本次双专业双学位选读学生的课程安排在2011-2012第二学期开始教学。所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25人,可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授课时间安排以假期(含双休日)和晚上为主;若学生人数少于25人,再另外组织改选。
四、培养费用:
经学校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修读文科学费按每生3500元/年,修读理工科学费按每生4000元/年,并在此基础进行8折收取学费。即修读文科学费按每生2800元/年,修读理工科学费按每生3200元/年。
五、报名时间
2011年9月15日~10月25日
六、报名程序
1、根据个人意愿填写申请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交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员;
2、各学院教务员审核学生成绩单情况,转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分别将报名表转送第二专业所在学院教务员;
3、10月28日前,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将报名表及报名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教务处学籍注册中心;
4、11月7日前,教务处对报名表进行审核,并在教务处主页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5、11月8日-18日,学生前往计财处办理缴费手续,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6、11月25日前,教务处根据学生缴费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下发至主修专业及第二专业所在学院;
7、12月9日前,教务处公布第二专业课表并下发听课证。
四、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学院 |
专业名称 |
授予学位 |
环化学院 |
1、环境工程 |
工学 |
航空制造学院 |
1、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2、焊接技术与工程 3、飞行器制造工程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信息工程学院 |
1、电子信息工程 2、通信工程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网络工程 |
工学 |
5、教育技术学 |
教育学 | |
外国语学院 |
1、英语 |
文学 |
飞行器学院 |
1、飞行器动力工程 2、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工学 |
测光学院 |
1、电子科学与技术 2、生物医学工程 |
工学 |
经济管理学院 |
1、经济学 |
经济学 |
2、工商管理 3、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
土建学院 |
1、工程管理 |
管理学 |
文法学院 |
1、社会工作 2、法学 |
法学 |
3、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学 | |
4、新闻学 |
文学 |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各班学生学习《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文件,了解双学位、双专业的内涵;明确报名条件、教学管理、毕业要求及学费收取等相关内容。
2、学生在确保主专业学习的基础上,应慎重选择攻读第二专业。在正式报名前,一定要征求家长及班主任意见。
教务处
2011年6月27日
关于印发《南昌航空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