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省、校级教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校2012年省级、校级教改课题的集体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1、2010年及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教改课题(见附件一)
2、2010年及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校教改(含招标)课题(见附件二)
3、既是校级又是省级教改课题的,按省级教改课题办理结题。
二、进度安排
1、2012年11月,各学院组织对校级教改课题进行会议结题。
2、2012年12月,教务处组织对省级教改课题进行会议结题。
三、结题程序
(一)省级教改课题
1、各课题负责人必须在11月30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B224)提交如下结题材料:
(1)申请参加本次结题的《结题报告书》
《结题报告书》格式和要求如下:
题目:关于“………………”的结题报告书。
内容格式:抬头“省教育厅:”,落款“……课题组”。
报告一般为1000字左右。内容是综述该课题的来源(立项背景简述、立项批文)、宗旨与目标、研究过程(开题和各阶段的时间、人员分工、工作进展等)及主要成果(采用、应用、出版或发表),还存在哪些有待于继续研究解决的问题及今后的建议与展望。
(2)《结题鉴定表》
《结题鉴定表》是省级教改课题结题的主体材料之一。填写时应注意:
①课题组成员限5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及排序,原则上与申报书一致,如遇特殊情况调整,需由课题主持人提前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项目调整申请单》并报省教育厅核准。
②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必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等。
③“经费使用情况”应出现数量概念。
④“专家鉴定意见”和“专家组成员名单”表格栏暂不填写,注明“另附页”。
⑤同一层级、栏别的字体字号,应前后一致,并注意删去封面的“附件七”及页码。
(3)研究报告
所有课题均须提交研究报告(约5000—10000字),包含摘要、关键词、序言(或前言、致谢)、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附表、附图)等。研究报告的撰写可参照《省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一或二模板)(见附件五)。
(4)成果附件
成果为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
成果为课件、软件、教学网站开发类的,应附光盘或注明相应网址,也可打印网站界面作为依据;
成果为教学改革、调查研究类的,应附上改革方案、效果材料、比较数据材料,注明调查的对象、途径以及样表。
成果被学术组织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院(系)、学校、行业协会或其它学术组织采用、交流的证明。
在完成研究报告或进行学术交流的基础上,如果部分成果已进行理论提炼,形成了理论成果且公开发表,请附上论文所在的杂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论文所在页码的版面全文。但省级教改课题对课题组是否发表论文不作硬性要求。
日常工作中的管理文件、领导讲话、新闻报道以及与课题研究不相关的获奖、荣誉称号等,不能作为结题成果的依据。
(5)其他材料
①申报书。应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同意立项”公章的复印件。
②立项通知书。应为盖有省教育厅课题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③开题报告书。开题参加人员应包含课题组及专家组全体成员。专家组意见一栏填写“同意开题”,并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作为专家组长签字,时间署立项文件下发当年当月的日期,如2010年立项课题的开题报告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④中期报告书。
(6)材料的装袋
以上结题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结题鉴定表(左侧双钉装订,一式三份)单独提供外,其他所有材料需合装成册(软皮平装,一式三份)。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报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附件。
所有结题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每袋限装一项课题),同时在纸袋正面贴上《结题鉴定表》的封面,背面贴上内装材料的目录清单。
2、省教育厅委派专家成立结题鉴定专家组(外校专家占2/3),并召开省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会。课题负责人用PPT在会上进行陈述并答辩,时间为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课题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应用推广价值等方面。专家将就课题的一些相关问题(如是否达到申请书的预期研究目标)向课题主持人提问,以做进一步了解,主持人应做好答辩准备。
3、专家组经集体评议后对每项课题签署鉴定意见。
4、省教育厅对专家的鉴定意见和学校的结题意见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颁发统一印制的《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证书》。不能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需暂缓结题,待完善材料、符合条件通过鉴定后再办理结题手续。
5、课题负责人因故不能如期结题的,需向教务处提交《省级教改项目延期申请书》。
(二)校级教改课题
1、教学单位的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申报书所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在本学院拟定的结题会议时间前一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结题申请,并呈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四《南昌航空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暂行办法》)。
2、学院对照其课题申报书的目标设定,对课题主持人呈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结题鉴定。
3、各学院成立结题鉴定专家组,并召开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会(各学院结题会议时间须提前报教务处)。专家组由学院聘请相关专家(3-5人,包括院外专家1人)组成,结题程序严格参照省级教改课题执行。会议结束后,专家组经集体评议对每项课题出具鉴定意见。
4、教务处负责终审工作。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本院《校级教改课题结题鉴定汇总表》、《专家组名单》及所有鉴定通过的课题材料袋提交教务处审核,审核合格的课题发放签有校教务处同意结题章的《结题鉴定表》,课题材料袋返学院存档。
5、非教学单位的课题主持人应在课题申报所在学院进行结题,独立申报的,应由主持人自行组织结题鉴定专家组,鉴定通过后直接向教务处提交结题材料。
6、不能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需暂缓结题,待提交完善材料、符合条件通过鉴定后再办理结题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省级教改课题请参照《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见附件三),校级教改课题请参照《南昌航空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暂行办法》(见附件四)。结题相关表格均可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专栏——教研科进行下载。
附件一、《2010年省级教改课题立项且未结题项目》
附件二、《2010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且未结题项目》
附件三、《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程序规范》
附件四、《南昌航空大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暂行办法》
附件五、《省级教改课题所要求的研究报告的内容与结构》
教务处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