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班级:
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补考日期与时间如下:
日期 |
时间 |
时间 |
时间 |
时间 |
时间 |
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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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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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 |
08:00-10:00 |
10:10-12:10 |
13:30-15:30 |
15:40-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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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 |
08:00-10:00 |
10:10-12:10 |
13:30-15:30 |
15:40-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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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补考范围包括本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任选课、实践性环节除外)及因各种原因获准缓考的课程。本学期期末考试舞弊、缺考同学不安排参加补考。
3、 2012级毕业班同学对于以往各学期未通过的课程,若在本次考试目录中已列出的该课程,可以参加补考。
4、 出卷老师用试卷袋密封试卷,且填写了试卷名、院系、开闭卷、份数(根据考试安排表查询学生人数)后,交教务处印刷。
送卷、印卷时间地点:2月29日-3月3日(前湖校区)。
5、请各位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2日到相关学院领取补考准考证。
6、考生务必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0分钟入考场,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各学院负责人应对监考老师重申监考职责,各监考老师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宣布考试纪律,检查学生证件,做好监考工作。
7、考试结束后,在教务处指定地点组织教师阅卷,成绩送教务处登载。做好试卷的归档工作。补考阅卷结束后,试卷归各院保存,须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装订成册。
8、因部分课程需特定教室,故考试以准考证上地点为准。
9、请各学院学工通知学生班级。
附表1:考试目录(20160302修改)
附表2:考试安排明细(20160302修改)
教务处
2016年2月3日
附表1:考试目录(20160302修改).doc
附表2:考试安排明细(20160302修改).xls